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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一、基本要求 了解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工程监理企业规章制度。 熟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监理工程师注册制 度工 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工程监理费的构成。 掌握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 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二、重点难点辅导 (一)监理工程师 指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井经注册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专业人员。 (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监理丁程师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掌握并应 用合同、经济法律知识,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监 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三)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良好的品德; (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四)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 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搅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 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单位、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由地开展工作。 (五)FIDIC道德准则 (1)监理工程师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要求; (2)监理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3)监理工程师的正直性要求; (4)监理工程师的公正性要求; (5)监理工程师的对他人的公正要求。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井建立在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 1.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2)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3)依法签署工程监理及相关文件井加盖执业印章; (4)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2.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开展工作; (2)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5)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