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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一)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考核点三1) 1、这是本章重点之一,无论是质量控制还是质量问题处理,都与质量责任密切相关,所以是应掌握的一个重点。本考核点复习可以《建筑法》第六章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章为依据,并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一章第六节。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4)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3对于这部分内容,在参考上述文件熟悉各方质量责任的内容后,重在应用。可参考本书第三部分案例题第三章第一节及附录历年考题中1998年、2000年、2001年的相应考题的案例题去体会如何针对工程问题,应用这方面知识去判断和解决。
(二)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考核点三2) 1、本考核点应是本章的重点,也是监理工作中所涉及最广、最核心的重点工作内容,复习时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一、二、三节,以及《监理规范》5.2、5.4条款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第15~19条)。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施工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2)对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 (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审查。 (4)对现场准备的质量控制 (人、材、机、法、环、测量基准)。 (5)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质量控制点、作业技术交底、进场材料控制、环境控制)。 (6)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现场巡视、检查、旁站,发现质量问题及影响质量情况的处理,见证取样,重新检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中间验收)--重点中的重点。 3、需注意的几点如下(重点): (1)进场材料检查的内容及要点。 (2)现场发现影响质量的情况或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3)重新检验--无论是否经过监理工程师检验,当监理工程师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均应配合。重检结果合格--一切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不合格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包括费用、工期损失)。 (4)必须实行见证取样的对象及程度(质量教材第三章第三节)。
(三)工程变更的处理(考核点三3) 1、本考核点是本章新考点,也是2003版教材中新内容。可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三节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第29、30、31条),以及《监理规范》5.5.4条款。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根据"质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三节的内容,本考核点涉及的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要求工程变更时的处理(监控); (2)设计单位要求工程变更时的处理(监控); (3)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变更时的处理(监控)。 3、应注意的是,在监理工程培训教材中,有3门课程的教材均涉及工程变更内容,此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监理规范》也有规定,现将它们的异同概括如下表2供参考。 各有关法规及教材中对"工程变更"所做的规定及说明 "质量控制"教材《监理规范》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 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时 (1)提出对技术修改的要求时应向监理方提出"工程变更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设计单位代表研究各方同意后签署纪要,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提出工程变更要求时 向监理方提交"工程变更单" 总监与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由施工单位实施 2、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 将"设计变更通知"及附件报送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研究做出决定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和设设单位的"变更通知"作为附件,指令施工单位实施 3、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提出设计变更时 建设单位将变更要求通知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研究后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意见及修改的图纸、文件交给建设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方研究设计单位提交的文件,合同施工及设计单位研究做出决定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指令施工单位实施 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均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签认 签认后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施工单位实施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在施工中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人 2、承包人在施工中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及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涉及到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更改以及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监理)同意 ②材料费: a、因实际用量>计划用量而增加费用; b、客观原因材料大幅度涨价导致费用增加; c、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延误,导致超期存储或物价上涨造成损失按合同规定或实际增加费用考虑。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 a、完成额外工作所增加的费用台班费。 b、非承包商原因而降低工效台班费乘以降效系数。 c、业主原因导致停工、窝工。 如为租赁机械,按台班租金+每台机分摊的调出调入费用。 如为自有机械,按台班折旧费考虑。 ④分包的索赔列入总包索赔中。 ⑤工地管理费: a、工期延长或完成额外工作时可考虑计入; b、对于部分或局都窝工、延误,由于工程仍在进行,所以不计入。 ⑥总部管理费: 应当是在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应注意它应以直接费的百分比计取,而不是按合同价百分比计取,即总部管理费=总部管理费率(%)×(直接费索赔额+工地管理费索赔额) 其中,总部管理费率可以是如下之一: a按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率比例(3%~8%); b按公司的规定; c以某工程延期总天数为基础计算。 某工程提取管理费=同期的公司总管理费×某工程合同额同期公司总合同款 该工程日管理费=该工程上交公司的管理费 /合同规定工期天数 索赔总部管理费=该工程日管理费×工期延长天数。 ⑦利息计取的条件可以是: a、因拖期支付; b、因工程变更或业主延误而增加投资的利息支付; c、拖付索赔款计取利息; d、错误扣款。利率可以按当时银行贷款的利率;当时银行透支的利率;合同协议的利率 ⑧利润。可以计取利润的索赔应是由于: a、工程范围变化; b、施工条件变化; c、对方违约终止合同。 工程延误的索赔一般不计利润,因为利润已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内;而误期并未影响某项工程实施而导致利润的减少。
(七)投资偏差分析(考核点四7) 1、本考核点主要参考"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六节,案例92及2002年考卷的第六题。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用横道图法进行投资偏差分析。这部分内容历年"案例分析"考试中未曾涉及过。 (2)用S形曲线法进行投资偏差分析。历年"案例分析"考试中曾有两年(1999年及2002年)出现过这方面的考试内容。 (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量表和单价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即各月和累计"拟完工程计划投资")。 3应注意的问题。 (1)本考核点中的两种方法(横道图法及S形曲线法)的基本原理相似,但表达方式不同,其中重点为S形曲线法。 (2)对于S形曲线方法(国际上也叫挣得值或赢得值曲线法)的原理一定要清楚。要认识到、反映到计划与实际的工程费用在同一时刻的偏差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由于实际价格(单价)的变化与计划价格产生的差别形成的;另一是由于工程进度的超前或拖后造成使用资金的增加或减少形成的。因此,要确切地找出单纯是由于价格变化而产生的投资偏差,必须将这两种的影响分离开,消除进度的影响那部分偏差,才能得到投资偏差。反之亦然。 因此,要分离这两种影响的结果,必须借助一个工具,这就是"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这根虚拟的曲线是借用各项工作各时段已完工程量及相应的计划单价相乘得出的。借助这根"工具"曲线与"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曲线对比就可得出真正的价格变化引起的投资偏差。如果借助这根"工具"曲线与"拟完工程计划投资"曲线对比分析就可得出进度对投入资金的影响以及工期超前或拖后的时间。 (3)案例92全面地给出了从各曲线数据的计算、曲线绘制到进行投资偏差分析和工期偏差分析的全过程。掌握了这道题的实质,再去求解像1999年及2002年那样的同类考题就不会感到困难了。 一次是给出S形曲线,要求分析确定某个指定时间的投资偏差。另一次是给出时标网络及各项工作的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以及各项工作的单价。要求按施工进度编资金使用计划。(即各月"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然后按各月价格指数变化,通常调整价格算出某项工作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然后对某月末进行投资偏差分析。 (4)建议复习时除参考"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六节的S形曲线法外,还可参考1999年"案例分析"考题二及2002年"案例分析"考题六,并配合参考"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一节的"资金使用计划"(时间-投资累计曲线)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