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级职称评定、学历教育、学历认证、资格认证
心理咨

询师、人力资源师
一二级建造师

考试培训
外码认

证
高中级职称评定,职称评审
学历

文凭
证书办

理
1+N认证培训


考试书籍、专家视频
资格认证  心理咨询师|  理财规划|  职称  英语 |  职称计算机|  人力资源师|  导游资格|  教师资格营养师|  营销师
建筑认证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  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结构工程|  咨询工程规划师|  建筑师
VIP 论坛
宣传赚点 合作
 位置: 中国教育无忧网 >> 建筑认证 >> 安全工程师 >> 政策解析 >> 正文
 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制工作的通知   3星级
【字体: 字体颜色
                    

  为了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制工作程序和进度要求,保证编制质量,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组织与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编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版式、统一编号和统一要求编印。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是应考人员复习的主要依据,考试辅导教材主要针对考试大纲知识点进行解释,每册考试辅导教材字数控制在10-15万字左右。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委会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须经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审定后对外统一公布。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委会要严肃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编制中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的内容。

  五、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委会一律不得编写培训教材,对所有参加考试大纲编写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以考试大纲或考试辅导教材“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名义编制发行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的教材、复习资料和参考资料等。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编写、出版和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友情提示:如果您认为本篇文章值得收藏请把
此文章收藏到 [博采| 365Key| 新浪ViVi]
  • 上一篇文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下一篇文章: 200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文章列表 排行列表
     徐州: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
     苏州: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
     常州:2007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
     四川:二级建造师补充考核认定合...
     四川:二级建造师补充考核认定合...
     山东: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
  • 国家发改委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收...

  • 国家局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人...

  • 意义重大的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

  • 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初始注册的条...

  •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注...

  • 二级建造师系列书籍及视频
    造价工程师系列书籍及专家视频
    监理工程师系列书籍及专家视频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代理合作 | 广告服务 | 汇款方式 |友情链接 |宣传赚点 |网站地图
    本站为中国教育无忧网所有
      中国教育无忧网 鄂ICP备05018958号      电话:15972155973  QQ:918753 
    本站提供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