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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管理 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注册结构考试的报考条件同去年。 三、报名程序 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属免试科目的人员,须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 中央、省属在樊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6年5月29日-6月7日 (二)考试时间: 2006年9月23日 上午 08:00~11:00 各专业知识(上) 08:00~12:00 各专业基础(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下) 2006年9月24日 上午 08:00~11:00 各专业案例(上) 08:00~12:00 一、二级结构专业(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专业(下)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项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案例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为了做好考试准备,请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看鄂人职管[2006]18号文件,以了解相关考试评分办法和考试须知、使用的规范、规程等信息。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 类 别 | 级别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1.一级 | 01.基础 | 1.基础考试(上) |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3.专业考试(上) | | 4.专业考试(下) | |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2.二级 | 01.专业 | 1.专业考试(上) | | 2.专业考试(下) |
七、考点设置 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