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简介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营养师职业属于就业准入控制职业,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独家推出并试行,证书全国通用。 二、 职业等级 本职业 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营养师(四级)、营养师(三级)、营养技师(二级)。 三、报考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师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考要求、收费标准 助理营养师
(四级) 1 、在本职业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1900 元 / 人 ( 含报名、考前串讲、鉴定、证书等 营养师 (三级)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800 元 / 人 ( 含报名、考前串讲、鉴定、证书等 ) 营养技师 (二级)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培养目标的高级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3850 元 / 人 ( 含报名、考前串讲、鉴定、证书等 ) 五、报考材料
1 、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 、填写报考申请表( 2 份); 3 、近期免冠照片 2 寸( 6 张);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有劳动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七、鉴定内容 职业道德、营养学基础知识、营养学基本理论、膳食搭配、配膳的保健及治疗、配膳的技术及管理培训等 八、考试教材 《营养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 九、考试方式 本职业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暂用闭卷笔试方式完成。两部分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 60 分为合格 , 并按要求通过综合评审。另加 30 分钟职业道德考核。 十、证 书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者,核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全国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www.osta.org.cn )上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