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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鉴定于2005年9月25日结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于2005年12月17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鉴定。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公布了《理财规划师国家标准》,从而使理财规划服务有了国家统一的职业道德标准、胜任能力标准及实际操作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是业内唯一国家认证的资格。在美国理财规划已成为最受欢迎的职业,早在1997年平均年薪就已达到11万美元,正如医生、会计师、律师一样,理财规划师已经成为一种专门行业。随着金融业的国际化发展,金融从业人员对理财规划师认证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具备理财规划专业水准的人士,尤其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的理财规划师,也必将成为中国金融职场上的新宠。 三、关于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鉴定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统一编号,网上注册登记管理,全国范围内通用,是业内唯一国家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在与我国有双边、多边关系的国家互认。 四、为了满足我国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相关行业理财规划人员的需要,提升金融理财行业的专业服务水平和营销服务层次,培养合格的理财专业人才,我校将继续举办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鉴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二个等级,分别为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此次仅举办二级的鉴定培训。 (二)培训对象 从事银行、基金、证券、保险、财税等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和有志于从事理财规划的人员。 (三)鉴定方式 国家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模拟笔试方式。两项鉴定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财规划师、高级理财规划师还需进行论文综合评审。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四)授课和指导专家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硕士、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职于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美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高校名师授课。 (五)培训内容 依据《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及《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进行培训授课。 主要内容: 基础知识:理财规划师的职业道德、经济学基础、货币金融学基础、会计报表与财务分析、家庭消费支出规划、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规划、税收制度与税务筹划基础知识、社会保障与企业年金、理财规划的法律基础。 工作要求:建立客户关系、收集客户信息、财务分析和评价、制定理财方案、实施理财方案。 (六)收费标准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580元(含:代收鉴定费及培训费、教材费、模拟试题等资料费) (七)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2月20日 2、培训时间:2006年2月18、19、25、26、3月4、5日,共培训6天,双休日全天上课。 3、 鉴定时间:2006年3月中旬。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2张; 2、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3、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4、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829249、87068862、87069004 联 系 人:李老师、刘老师、牛老师 传 真:0311-85331996 (十)报名地点: 河北.石家庄市合作路81号(院内西楼三层),火车站乘5路、11路或34路公交车省民政厅下车西行100米路北即到。 附:理财规划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 理财规划师 1、具有大专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 高级理财规划师 1、具有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非金融专业的硕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3年以上,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金融专业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