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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取得教师资格者调离教师岗位   3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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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即日起,我省将严查《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收缴所发教师资格证,已被撤消教师资格的,从撤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规定,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必须取消其教师资格。已经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必须清除出教师队伍;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收缴所发教师资格证;已被撤消教师资格的,从撤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对被撤消资格的,必须调离教师岗位,由学校重新安排工作;对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人员,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要求和程序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假冒”教师的,必须调离教师岗位;对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必须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而在教师岗位上的,必须调离教师岗位,由学校重新安排工作。   
     
 
 
    来源: 江西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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