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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营养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与先进国家相比,我们的营养工作还有很大差距,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对营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我国营养工作的成就和经验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问题,始终把营养改善与膳食结构调整,尤其是提高儿童营养水平作为一项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1991年3月,在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中国政府在《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及《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两个文件上签了字,并作出了庄严承诺。1992年中国参加了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部长级国际营养会议,并对《世界营养宣言》和《世界营养行动计划》的两个文件作出了承诺。中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了指导营养改善工作纲领性文件,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颁布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为了提高青少年的营养健康水平,在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学生营养餐和学生奶的推广活动。 有关科学研究机构、政府统计部门密切合作,进行了中国食物与营养监测系统的试点工作,配合政府跟踪、了解、分析中国人民营养尤其是儿童营养的动态变化,为政府及时掌握人民营养状况及发展趋势提供信息,并就改善营养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对策建议,为有关部委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背景资料及情况咨询。截止到目前,中国有关科研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经完成了《1987年9省儿童调查》、《1990年7省市食物营养监测体系试点调查》、《1990年101贫困县儿童营养监测》、《1992年全国儿童调查》、《1992年第三次全国营养调查》、《1989—1991年8省市社会经济发展食物营养状况研究》等专题研究报告,对1987年以来人民营养改善的程度、趋势,存在的问题,影响因素及未来的挑战进行了详尽分析,其中儿童营养及减轻儿童营养不良的有关问题成为调查研究的重点。 1995年,启动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项目的前两个阶段分别完成了《降低儿童营养不良策略研究》和《亚太地区营养趋势、战略和政策》的研究,目前的第三阶段致力于制定并实施由国际组织支持的“国家营养改善10年投资计划”和作为我国全面改善公众营养状况的切入点的食物强化工作。 此外,我国的营养工作者多次主办或参与国际的学术交流活动,将高新技术成果带到我国的营养学领域的研究之中。中国营养学会组织专家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并设计了量化的“平衡膳食宝塔”,2000年制订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标志着我国营养学研究的应用达到了新阶段,对营养的改善起到了科学指导作用。 (二) 我国营养改善工作的主要问题 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成为中国改善营养的最大难题。据统计,目前仍有占人口总数3.3%,约4200万人,属于基本温饱未能很好解决的贫困阶层。他们没有机会或很少有机会获得足够的食品来满足营养的基本日常需要,极易导致微量营养素缺乏症。特别是妇女和儿童。一些新生儿由于缺碘可能出现智力下降或迟钝,甚至有些儿童可能由于缺乏维生素A而失明或死亡,大量妇女和儿童受到了缺铁的不利影响。此外,贫困地区较少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使之出现了相当一部分低文化教育人群,也影响了提高国民营养与改善营养不良工作的进程。一般认为,教育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接受各种有关营养学知识的多少和运用这些知识能力的强弱。贫困地区的教育状况的落后,就加大了宣传、普及营养知识及改善营养不良工作的难度。 我国改善营养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近年来,我国营养专家积极呼吁“营养立法”。由于营养改善属于“公共产品”(Public goods),市场机制无法有效发挥调节作用,因而政府必须介入,以法的形式保障营养工作的地位。由于缺少相应的社会机制,我国营养工作面临困难,学生营养餐工作道路坎坷,几起几落;临床营养举步维艰,人才流失严重;运动营养工作远远落后于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营养知识的普及与教育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越发显得重要和迫切。许多人对于如何合理科学的确定膳食结构,减少由于食物摄入不当造成的危害,缺乏足够的了解。由于膳食结构不科学合理,也能造成营养摄入过量或营养素摄入不平衡的营养不良症,如肥胖,以及由此引起的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这些人群由于收入有保障,因此不宜控制或不愿意调整已有的膳食摄入量和结构。由此增加了整个营养改善工作的难度。 (三) 开创营养工作新局面 1、尽快搞好营养立法。专家指出,营养立法,将明示国家和政府改善国民营养状况的决心;能够加强各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共同促进国民营养改善工作的顺利发展;明确营养改善工作中相关人员的法律义务和责任;通过法律保障,健全营养机构,稳定专业技术人才 ,从而使中国营养事业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2、把营养改善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是解决营养问题的重要保障。因为公众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见效时间长,只有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才能协调各部门,努力实现公众营养改善工作的目标。 3、建立国家食物安全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业,以实现食物多样化,丰富食物供给。保护食物资源环境,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全体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足够的符合营养标准的食物。 4、国家要增大卫生投入,尤其是对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和营养事业的投入实行倾斜政策,这是改善营养不良的物质保证。 5、加强营养教育是改善公众营养不良的重要基础。要将营养教育作为全民健康教育的主题。其目的是引导人们的食物消费行为,使知识变为行动,调动人们自我保健的积极性,从而转化为力量。同其他方式相比,营养教育是一项投入少、受益面宽、收效大的投资。我们要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重视营养教育,并成为一种自觉的政府行为。我们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愿与社会各界携手并肩开创我国营养工作新局面,服务于社会、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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